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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注意事项

发布日期:2020-11-05 16:13:39   浏览量 :25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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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货物报关单:白色是一般贸易;粉红色是进料加工专用;浅色黄色是出口退税专用;浅蓝是外商投资企业专用;浅绿色是来料加工、补偿贸易专用。
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要素:
出口口岸、经营单位、指运港(站)、合同(协议号)、贸易方式、贸易国(地区)、消费国(地区)、收货单位、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、装货单或运单号、收结汇方式、起运地点、海关统计商品编号、货名规格及货号、标记唛码、件数及包装种类、数量、重量、成交价格、离岸价格、随附单据、申报单位(盖章)、海关放行日期、出事报关单
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有:
报关单据提供正本并齐全,H.S.商品编码确认申报要素以及是否需要特殊监管条件。这个很重要。
报关单的填制必须按照实际货物信息填写,做到单证相符,即报关单与合同、批文、发票、装箱单等相符;单货相符,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。
不同合同的货物,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;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,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。
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,应分别填报清楚,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。
进料加工、来料加工的料、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,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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